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国土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