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忻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由忻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ZS/TC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代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的粪污收集贮存与分离、粪污处理、设备运行与维护、记录台账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忻州市范围内的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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