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宜昌市地理信息和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地理信息中心、上海数慧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秋霞、黄海茵、陶文铸、罗小龙、严山艾、刘敏、黄庆、庞鸣、向澄、肖浩爽、孙龙、肖先超、黄伟、张吉勇、王爱佳思、陈娇、康平、赵鑫、江超、张颖颖。 本标准审查人:陈锦富、唐晓华、白帆、姜燕平、周捷、熊伟、陈学业。 本标准由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城乡规划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电子邮箱:hbscxgh@163.com)。
1.1 为规范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入库数据,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设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建设,县、镇(乡)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建库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入库数据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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