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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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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
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文明、整洁、美丽、宜居的环境。
适用范围
• 南阳市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
• 具体范围由市、县(市、区)政府划定并公布。
管理原则
•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责任分工
• 主管部门:市、县(市、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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