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132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 1 部分:评审指南; ——第 2 部分:现场试验考核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设备检定和校准结果确认要求; ——第 4 部分:设备期间核查要求; ——第 5 部分:检验检测报告编制规范。 本部分为DB61/T1327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郝曼、王兵部、张向娜、吴晓晨、雷广全。 本部分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部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电话:029—62653936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30号质检大厦 邮编:710048
DB61/T 1327的本部分规定了检验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编制的术语和定义、报告基本要求和报告内容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出具的报告,检验检测行业、领域或标准规范对报告编制有特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其他类型机构出具的报告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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