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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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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文件内容,这是一份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文件,文件编号为沪环规〔2024〕13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文件标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有效期的通知》。
2. 文件目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关于重点行业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原通告编号为沪环规〔2019〕13号)将继续实施。
3. 有效期延长:原通告的有效期被延长至2029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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