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包头东方希望铝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包头分院、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鄂尔多斯市蒙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联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拓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鹏文、涂伟伟、王斌、马军、敖其尔、刘炳均、温丽、贾润飞、黄晓磊、侯敏、丁玉海、毕晓宇、温爱芳、范洛琪、李国华、赵梦莎、邢都林、原建昌、王国平、张子澍、李骁捷、王玉春。
本文件规定了电解原铝液连铸连轧生产电工圆铝杆设备要求、主要原辅材料、工艺流程和生产工艺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解原铝液(原材料中占比不少于50%)连铸连轧法生产电工圆铝杆。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收藏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