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环保局,两江新区环保分局: 为落实《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渝委发〔2018〕28号)《重庆市贯彻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8〕134号)有关要求,持续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减少高污染燃料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助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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