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郑州轻工业大学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亦欣、张培、靖中秋、孔德芳、张硌、梁静、庞龙、张宽、李洁、郭雷、李楠、李婧、兖少锋、高红莉、王惠英、焦军霞、王婧、胡军周、苏嫚丽、彭雪。 本文件由河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月20日批准。 本文件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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