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洛市自然资源局、镇安县自然资源局。
本文件确立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总则,给出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工作流程、准备工作、调查研究、规划编制、征求意见、专家审查、发布实施的指导和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