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XF 91-19958《阻燃篷布通用技术条件》与XF 91-199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 b)增加了产品类型和规格(见第4章); c)更改了 耐低温性试验方法(见6.7,1995年版的4.5); d)删除了 老化性能和水沥滤性能试验方法(见1995年版的4.6.4.7); e)增加了产烟毒性的要 求和试验方法(见5.2.69); f) 增加了耐气候性试验方法(见6. 8); g) 更改了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见第7章,1995年版的第5章); h) 增加了要素“包装、运输”,更改了“标志和储存”(见第8章,1995年版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7>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市消防救授总队、湖南省消防教援总队、厦门大学、深圳市天悦帆布制品有限公司、杭州中隽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松林、赵成刚、卢国建、曾绪斌、李昕童、朱剑、卓萍、张建军、戴李宗、熊超、唐俊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GA 91- 1995,根据应急管理部2020年第5号公告,标准编号由GA 91-1995调整为XF 91-1995 ; .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界定了阻燃篷布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产品类型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维纶纤维、尼龙纤维,聚雪纤维.玻璃纤维等材料为基布,单面或双面涂覆橡胶或树脂的阻燃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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