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1/T 296-2019《城市治理单元治理通则》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市政公用设施; ——第2部分:市容环卫; ——第3部分:园林绿化; ——第4部分:环境保护; ——第5部分:主体责任。 本部分为DB3201/T 296-2019的第4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提出,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户外广告发展研究会、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司徒幸福、欧阳育楠、鲁涛、赵勋涛、白顺康、胡玉章、陈银平、王丽媛、秦海旭。
DB3201/T 296-201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治理单元中扬尘及餐饮油烟排放管控、水环境管理、噪声控制、户外广告亮度控制等城市治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治理单元对环境保护的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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