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生态环境局、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州龙城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姜润、周文鳞、陈俐伟、罗玉清、王逸姣、李姣、吴兆月、岳文泽、施迦耀、郑慧珊、赵梦。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修复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实践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总体原则、生态修复、生态旅游、生态教育、社区参与和综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修复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实践地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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