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指导和规范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省厅组织制定了《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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