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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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
发布日期 2018-11-20
实施日期 2019-01-01
起草单位 无
适用区域 浙江省宁波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改善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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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概览
适用范围
• 区域:城市、镇建成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城市化管理区域。
• 对象:餐饮服务、集体供餐单位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管理原则
• 分级负责:市、区县(市)政府协调推进设施建设。
• 资源化与无害化:统一收运与集中处置为主,自行收运与就地处置为辅。
责任主体
• 监管部门:
•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管理。
• 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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