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同时负责标准的宣贯、监督实施等工作。 本文件起草单位:沈阳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东北大学、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浙江新再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瑞斌、胡熙玉、冯辉、常兵、国宝、毕晓林、温迪、刘林、李军杰、张永峰、贾明兴、牛大鹏、尤富强、鲍常涛、宋天吉、王圣东、姜洋。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祝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本文件归口部门联系电话: 024-24011181;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本文件起草单位联系电话: 024-86725734;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
本文件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物联网平台的基本构成、监测终端要求包括基本要求、设计要求:企业应用平台要求包括基本功能、系统架构、可靠性:公共监管平台的监督功能、公共服多功能、统计预警及数据交互等功能:以及各部分公共输出接口与协议,设备数据的代码、格式及输出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曳引驱动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电梯物联网平台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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