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推进实施。 附件:1.《广西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 2.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年7月18日
暂无相关说明
0/150
微信扫一扫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