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提升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按照《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利用处置指引》《惠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关于通报2023年度惠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的函》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收集处理单位(即收集和利用处置单位)主体责任,防范环境风险。结合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现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