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环评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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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6-05-30
实施日期 2026-05-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贵州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深入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一般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提升我省环评文件质量,规范我省环评咨询服务市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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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环评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pdf 【0.2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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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这份通知是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单位监督管理而发布的文件,旨在提升环评文件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主要内容包括:
1. 严格环评文件质量监督通过受理、评估、审批和复核四个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环评文件符合规范。对不合格文件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对严重问题(如弄虚作假)依法查处。

2. 规范环评单位监督检查推行非现场和现场监管,抽查信用平台信息,对问题单位重点检查,并加强跨区域协作。
3. 强化违法违规整治联合执法部门分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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