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浏览次数:1,270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2014]98号
发布日期 2014-11-07
实施日期 2014-11-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严格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粤环发〔2020〕1号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粤环〔2014〕9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pdf 【0.04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765-2010 (匹配度 0.735)
  • 生物质成型燃料工业锅炉技术条件 DB44/T1510-2014 (匹配度 0.684)
  •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号) (匹配度 0.675)
猜你喜欢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GB18918-200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