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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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粤环[2014]98号
发布日期 2014-11-07
实施日期 2014-11-07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广东省
是否有效 无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
为严格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粤环发〔2020〕1号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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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粤环〔2014〕98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pdf 【0.0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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