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省级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晋环发【2025】3号)的通知要求,我局从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着手,科学评估县级审批部门和省级开发区环评承接能力,对除生态环境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梳理,制定了《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并对各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省级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权限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发布。
暂无相关说明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