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兴江、韩益宏、甘久明、马婧婷、高欣宝、张彦宏、陶英川、鲍际学、田丽君。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引导性指标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内煤炭井工开采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企业的能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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