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委研究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修订稿)的通知》(新发改法规〔2010〕1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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