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法宣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沪法宣办〔2021〕4号)要求,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结合新形势下普法工作需要,我局修改了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并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改后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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