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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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标准导则-地方标准
文件编号 DB32/T4535-2023
发布日期 2023-09-22
实施日期 2023-10-22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快速监测的监测方法、仪器和设备、监测准备、现场监测、记录填写、结果表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器对固定污染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开展筛查、普查及先期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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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DB32_T4535-2023).pdf 【0.77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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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快速监测技术规范(DB32/T 4535—2023)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规范直读式便携颗粒物监测仪在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应用,适用于筛查、普查等前期调查工作。
2. 监测方法
主要方法β射线法、激光散射法、振荡天平法。
要求仪器便携、操作简便,最小测量周期<5分钟,需定期校准。
3. 监测要求
有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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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16157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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