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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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
发布日期 2022-09-29
实施日期 2022-12-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扬州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规范城市书房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彰显城市文化特质,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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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扬州市城市书房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扬州市为规范城市书房建设、运行和服务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民阅读。
关键要点
总则
定义城市书房是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提供阅读、文献查询和借阅服务
基本原则宣传主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文化
政府责任纳入发展规划,保障财政预算,建立协调机制
建设要求
规划编制需考虑人口、环境、文化特色等因素
选址程序公开征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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