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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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8-26
实施日期 2022-08-2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陕西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为规范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鉴定评估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司法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林业局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6日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pdf 【0.34 M】 下载  |  查看
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pdf 【0.80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办法概览
制定依据
依据国家及省级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旨在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生态环境损害定义
因污染或生态破坏导致的环境要素(大气、水、土壤等)和生物要素(动植物等)的不利改变及生态系统功能退化。
鉴定评估内容
调查损害情况
鉴定污染物性质
分析因果关系
确定损害范围、程度及修复措施
量化损害数额
流程与要求
1. 启动条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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