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按照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共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现状调查与初步分析; -影响预测与评估; -对策揩施与管理; -费用与效益估算; -综合评估。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运行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編单位: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盛金保 王昭升 张爱军 龙智飞 向衍 郭健玮 吴晓彬 曲璐 厉丹丹 周克发 孙玮玮 张大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程晓陶 本标准体例格式申查人:牟广丞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 100053; 电话:010 - 63204533;电子邮箱: bzh@ mwr. gov. 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0.1为 规范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总库容 10万m3及以上各类已建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 1.0.3水库降 等与报废评估应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广泛收集工程安全状况、运行管理、功能和效益、经济与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等基础资料。 1.0.4水库降等或报废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与程序: 1现场调查和走访, 收集资料 2分析水库及影响区域现状,识别潜在风险。 3预测与评估水库降等或报废的潜在影响。 4提出对策与管理措施 5估算费用与效益。 6进行综合评估, 明确降等或报废结论,提出处置对策与管理措施的建议 7编制水库降等或报废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提纲见附录A,水库降等评估报告可适当简化。 8水库报废对生态环境影响显著的。应进行专项环境影响评估。 9、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的降等或报废评估还应针对经济、社会、环境影响以及善后措施等开展专门论证,并提出善后捐施效果监测与后评估要求。 1.0.5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应考虑利害相关方的基本需求,并提出安善的处理方案。 1.0.6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 GB 50201防 洪标准 GB 51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SL44水利水电 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7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SL 104水利工程水利计算 规范 SL 106水库工程管 理设计规范 SL 219水环境 监测规范 SL25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8水库大坝安 全评价导则 SL 312水土保持工程运行技术管理规程 SL 339水库水文泥沙 观测规范 SL483洪水风险图编制导则 SL 605水库降等 与报废标准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T 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JTS/T 231-4内河航道 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 1.0.7水库降 等与报废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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