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产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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