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建军、刘旗龙、王敏、张建国、王伯铎、夏来水、刘珊、杨万民、侯彦辉、王辉、杜妍、齐山、毕安波、金盛华、李欢欢、戚茜。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日环境监理的术语、基木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和措施、主要内容、变更和暂停处理、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要求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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