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第4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兴化锁龙消防有限公司、宁波环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齐盛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州江亚消防药剂有限公司、四川迪威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姝、张宪忠、马建明、庄爽、刘玉恒、周洋、傅学成、包志明、刘慧敏、陈培瑶、张丽梅、杨亮、王钧奇、应跃远、张毅、童祥友、尧智伟。
本文件规定了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F类火灾水系灭火剂。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评论
收藏
分享
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