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内容。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胜义环保有限公司、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晓晖、杨星宇、许宇彪、来楷迪、舒静、徐葵、江大水、郭建林、何雪莲、袁志远、欧阳锋、罗静、常理、张磊、董临河、孙小华。
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工程防渗系统施工、环境监理及验收(以下简称防渗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工程材料、施工准备、工程质量控制、成品保护、施工安全、环境监理、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新建、扩建及改建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工程的水平防渗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平防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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