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浏览次数:163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20-03-20
实施日期 2020-03-2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福建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1996年11月29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09年8月2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0年3月2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pdf 【0.58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1. 立法目的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继承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研、爱国主义教育及海峡两岸文化交流。
2. 适用范围涵盖古遗址、革命史迹、艺术品、文献、代表性实物等各类文物,包括水下文物和涉台文物。
3. 管理机制
各级政府负责本区域文物保护,设立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工作。
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匹配度 0.778)
  • 福建省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2017) (匹配度 0.773)
  •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 (匹配度 0.761)
猜你喜欢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部令第16号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