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应急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2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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