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木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世文、许晓丽、张振明、段平宁、黄翔、黎海红、吕林、黄吉、欧军荣、聂传丽。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考核的术语和定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索及预防控制措施、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与后续处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色金属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考核,有色金属领域相关企业可参照本规范开展自查。
AI版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