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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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湘环发[2014]22号
发布日期 2014-06-06
实施日期 2014-06-0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湖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环保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防止固体废物转移过程的环境污染,进一步规范我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行政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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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pdf 【0.35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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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湖南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规范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规范湖南省内及跨省固体(危险)废物转移审批与管理。
2. 审批流程
跨省转移危险废物需提交申请报告、报批表、成分分析报告等材料,由县市环保局初审后报省环保厅审批。
跨省转移一般固体废物流程类似,但无需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运输资质证明。
省内转移危险废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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