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4/T 1665-2018《地方标准制定工作规范》,与DB14/T 1665-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工作程序; ——增加了立项条件、技术审查形式和程序、复审、附录; ——更改了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图。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标准化综合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47)归口。
本文件规定了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的总则、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审核、批准、发布、备案和复审。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地方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市级地方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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