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我们通过调研和实践,结合我省实际,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贵州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效东、谭军、梅松波。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和检查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农村村寨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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