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广元市直机关工委、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市朝天区外事和公务服务中心、剑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罗皓、王刚、陈鉴文、杨金钟、杨莉、曾玲、高翼成、刘泽、聂斌。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广元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