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业务管理,政策法规司统筹管理。 本文件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贸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9)技术归口及咨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坑梓分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金良、陈朝阳、赵海敏、种晋、肖修昆、梁俊超、王研功、肖华、许辉勇、张宏、孟咸金、卢晓阳。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在建筑、设施、工艺、场所、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要求,明确了锂离子电池生产安全的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本文件不适用于锂原电池生产企业和锂离子电池原材料生产企业及锂离子电池回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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