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自贡市防雷中心、内江市防雷中心、宜宾市防雷中心、成都市新津县气象局、内江市隆昌县气象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伟、周正东、任文韬、赵桂琼、张劲峰、李燚、李龙、何俊峰、余长琴、郑兵。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工业矿井防雷检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测项目、检测周期、检测程序、检测要求和方法、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工业矿井地面新、改、扩建及技改项目防雷装置竣工检测和煤炭工业矿井地面各种建筑物、露天堆场、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系统、金属管道系统、运输系统、通信及安全监控系统等防雷装置定期检测,也适用于矿井地面及覆土爆破材料库防雷装置定期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下部、瓦斯抽放站、瓦斯发电站等场所防雷装置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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