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上海岩土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小杰、郑继天、叶成明、李文鹏、齐继祥、周迅、金清山、卢予北、解伟、冯建月、何计彬、李梦、王明明、吴海东、王营超、关晓琳。
本文件规定了地下水采样器具、样品容器、采样方法、样品的保存运输与送检、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工作中地下水采样,其他类似工作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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