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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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部令与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发布日期 2020-10-23
实施日期 2020-10-23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6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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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2020修订)概览
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3日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23日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耗能特种设备(如锅炉、换热压力容器等)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的节能监管。
2. 监管职责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综合管理。
•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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