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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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通应急〔2020〕292号
发布日期 2020-12-14
实施日期 2020-12-1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江苏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安全服务质量,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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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概览
核心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自我约束与持续改进能力。
•••
适用范围
1. 资质机构依法取得资质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含分支机构)。
2. 无资质机构注册在南通市、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检查等无需资质的服务机构。
•••
关键制度内容
1. 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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