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拱墅区人民政府湖墅街道办事处、拱墅区城市管理局、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韧、顾建强、钱志卫、曾平华、叶茂勇、祝伟铃、徐立。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非河道小微水体的分类、达标要求、管理分工、日常巡查、水质抽样检测、养护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非河道小微水体的日常管理与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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