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指导风险管控和修复施工全过程碳排放核算工作,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订。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洁、田弘、叶春梅、陈窈君、黄波涛、李昕宇、李宏博、刘芳。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本文件适用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抽出处理、原位热脱附、多相抽提、原位化学氧化/还原、异位热脱附、异位土壤淋洗、异位化学氧化、生物堆、气相抽提、化学热升温解吸、水平阻隔、垂向阻隔等。其他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可参考本文件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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