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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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沪市监认检〔2024〕337号
发布日期 2024-07-16
实施日期 2024-07-16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上海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公安分局,各区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委(建交委)、农业农村委、水务局、国动办,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环境监测中心、市辐射安全中心、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市民防监督管理事务中心、有关管委会人民防空管理部门,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切实维护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针对当前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将联合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 号)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市监信用〔2024〕67 号)等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市国动办、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组织开展 2024 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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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0.49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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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市市场监管局等10个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是一份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其他9个部门共同发布的文件,主要目的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以下是对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分析:
1. 监督检查的目的和背景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要求,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
2. 监督检查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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