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由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能源研究所、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齐齐哈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冬梅、王雷、高春旭、徐民、赵广播、夏赟、林峰、隋岩、穆艳坤、杨军、赵䘵太、肖恩宇、李洪波、张莉、兰玉婷、李鹏宇、印莹莹、刘志强。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的术语和定义、定额指标、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能耗定额计算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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