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文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棉浆粕(含精制棉)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棉浆粕(含精制棉)和粘胶纤维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及其废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调试和运行管理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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