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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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川环发[2018]31号
发布日期 2018-04-02
实施日期 2018-04-02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四川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市(州)、扩权县(市)环境保护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已经厅党组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4月2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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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pdf 【0.2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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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概览
核心目标
规范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优化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支持全省环境保护事业。
•••
适用范围
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不含部门预算),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
•••
职责分工
1. 厅党组最高决策机构,审定重大事项。
2. 规划财务处统筹管理、项目库建设、资金分配、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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